云南3劳模获全国旅游系统表彰

  • 201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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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日起,国家旅游局对全国旅游系统81个先进集体、95名劳模以及45名先进工作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名单中,云南分别有3个先进集体、3名劳模和2名先进工作者上榜。

  云南上榜的3个先进集体,分别是迪庆州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普达措旅业分公司、腾冲市旅游发展局和云南省自驾车与房车露营协会;3名劳模,分别是昆明市导游协会理事卢文、云南水富县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侯灵和景洪市曼听公园有限责任公司澜沧江-湄公河歌舞篝火晚会票务主管邹友云;2名先进工作者,分别是禄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李应聪、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局局长李明团。

  名单公示期为11月7日至11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全国旅游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反映情况。

  此次评选表彰,旨在通过广泛宣传旅游行业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在旅游行业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氛围,进一步激励和鼓舞旅游行业从业人员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勤奋工作、乐于奉献、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昆明日报记者 李思凡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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