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足额缴存质保金 成都旅游局责令8家旅行社限期改正

  • 201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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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全搜索新闻网6月12日讯 今日,市旅游局对8家旅行社发出限期改正通知,这些旅行社涉及未按期足额缴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现通知发布之日起60日内足额缴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逾期将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原文如下:

成都市旅游局

关于对成都凌天旅行社有限公司等8家旅行社责令限期改正的通知

  成都凌天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凌揽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畅想行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省四季风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臻品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约客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逸养三生老顽童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市藏韵旅行社有限公司:

  根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截至2018年6月12日,成都凌天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凌揽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畅想行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省四季风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臻品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约客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逸养三生老顽童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市藏韵旅行社有限公司等8家旅行社未按期足额缴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请以上8家旅行社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60日内足额缴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并持与银行签订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存单原件和旅行社责任保险保单原件到成都市旅游局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处办理备案手续。逾期仍未足额缴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并未在我局办理备案手续的,将按照《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未缴存期间,旅行社不得开展旅行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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