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游法引发旅行社众生相:乐观其成VS愁眉苦脸

  • 201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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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10月份正式实施的新旅游法早已搅动旅游市场,面对明令禁止的“零负团费”新规,一些旅行社负责人急盼新旅游法促进旅游行业重新洗牌,还有一些旅行社负责人则对报价上涨忧心忡忡,面对同样一部法律,为何产生截然不同的反应?

不得组织不合理的低价旅游活动,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得收取游客购物回扣……新旅游法中明确规定的种种“不得”得到了蓬莱阁文化旅游集团下属蓬莱阁国际旅行社济南办事处经理石英杰等人的欢迎。

“强制游客消费收取回扣成了一些旅行社的”明规则”,有些旅行社靠”零团费”的幌子诱骗消费者,造成纠纷,也挤占了正规旅行社的经营空间。我们期盼新旅游法的实施能够惩治这种市场乱象。”石英杰说。

石英杰透露,有些旅行社的导游基本工资很低,购物提成成为支撑导游“生存”的重要经济来源,因此靠低价甚至零团费吸引来游客后,强制消费成为导游的“必备生存技能”,“游客在不想被强制购物时往往遭遇冷言冷语,没有在旅游中收获休闲,反而往往生了一肚子气。”石英杰说。

山东省中国青年旅行社出境部工作人员韩笑同样认为,新旅游法就像旅游市场迫切需要的净化器,对整个旅游市场长远发展利大于弊,旅行社间依靠“价格战”的战术争夺客源本来就不符合市场规律,新旅游法的实施对正规旅行社而言没有负面影响,反而利于正规旅行社的发展。

山东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系主任、教授王德刚认为,新旅游法促使旅游市场走向秩序化是确定无疑的好事,严格规定利于市场正态发展,即便短期内的出境游等价格上升引起部分消费者不解,但是可以促进旅游行业吹起“正风”,必然是最有益于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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